自從結婚採登記制起,每次看新郎與新娘忙於婚禮流程過程中,還得趕場去戶政事務所登記,簡直是把新人累壞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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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 中廣 
  為了讓結婚登記更加便民,內政部長廖了以宣布,從今天起,民眾辦理結婚登記,除了可以在結婚當天親自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外,也可以在結婚登記日前三天辦理,並指定結婚登記日。(黃悅嬌報導)

  內政部在今年五月二十三號起實施結婚登記制,但實施以來,許多新人於例假日結婚得先預約辦理結婚登記,結婚當天又忙於婚事儀式,經常無法依約辦理登記,備感困擾,承辦的戶政人員又往往得在假日加班辦理,也很苦惱。為此,內政部上午邀集各地方縣市政府及戶政事務所主管座談,進行檢討,廖了以會後表示,為了方便民眾,緩少戶政人員假日加班狀況,登記日期可放寬至結婚登記前三天之內,新規定從十二月一號起實施。
   
  在結婚登記制維持不變前提下,內政部與法務部溝通協調,決定修正「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作業規定」第 4點。未來民眾可以在結婚登記日前 3天,向戶政事務單位預約辦理結婚登記,並可指定結婚登記日。

 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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